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市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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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網友大家好,這里是銅都市民論壇“嘉賓訪談”節目,我是主持人許珂。本期節目,我們邀請到的嘉賓是銅陵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黨支部副書記、副主任傅開河,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支委、總工、法規科科長施雄,歡迎您們的到來
問題1(傅主任): 市政府辦公室2022年4月29日以銅政辦〔2022〕7號印發了《銅陵市市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修訂)》,新標準已印發施行。為貫徹落實新標準,請傅主任介紹一下市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務中心開展了哪些工作與措施?
答:好的。一是擬制《銅陵市市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修訂)》解讀。修訂后的新標準印發后,市征收中心聞令而動,立即研究制定《銅陵市市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修訂)》解讀。我們按照“及時、全面、精準”的要求,從標準修訂背景和意義、修訂依據和起草過程、適用范圍與特別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具體標準政策解讀以及新舊政策銜接問題等方面,全面、精準的進行說明、解釋。通過對修訂背景、意義介紹修訂標準的目的;通過對修訂依據和修訂過程的介紹,闡明標準修訂工作程序規范、合法;通過對主要修訂內容和具體政策的解讀,為群眾與房屋征收工作一線人員理解、掌握和運用新標準提供權威性參考。
二是加大新標準宣傳力度。新標準印發后,按照政務公開要求,及時在市政務信息平臺主動公開發布新標準及解讀。此外,利用微信公眾號和微信工作群,及時發布新標準及解讀,組織房屋征收系統工作人員進行宣傳學習,貫徹落實新標準。5月13日,我們在《銅陵日報》第七版專版刊登《銅陵市市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修訂)》解讀,5月18日銅陵發布APP上刊登新標準解讀,5月20日通過市委辦《工作交流》第26期宣傳標準修訂工作。6月下旬,我們編印新的政策法規匯編,并及時向各縣區征收中心贈送,開展送政策進基層、進項目現場活動,向基層房屋征收工作者介紹新標準、宣傳新政策。
通過廣泛宣傳,有力地推動新標準貫徹實施,形成家喻戶曉之勢,為實現陽光征收開創有利的新局面。
問題2(傅主任):謝謝傅主任的介紹,讓我們對《銅陵市市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修訂)》有了初步了解。能給我們介紹為什么要修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
答:好的。修訂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暫行標準,主要基于以下三點考慮:一是我市原標準于2015年11月4日修訂頒行后,已經施行六年多時間,客觀上因房地產市場變化、城市居民收入增加、居民生活質量提高等因素,需要對原標準有關內容和規定作出相應修訂,以適應經濟發展和居民改善居住條件需求。
二來我市市轄區集體土地上房屋與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在2017年調整后,又于2021年年初進行調整,搬家費、室內裝飾裝修補償等調整后都高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適當調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相關標準,有利于穩步推進項目征收,尤其是同時存在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征收的項目。
第三,原標準一些規定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以適應房屋征收工作實際。如:非住宅房屋補償只規定了按評估價格找差價,沒有按面積回遷安置結算規定;沒有對特困家庭優惠方面規定;臨時安置費沒有保底規定,被征收房屋面積小的,臨時安置費補助少,不便于被征收人在市場上租房過渡。
所以,為適應房屋征收當前形勢,呼應群眾合理訴求,推動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順利實施,有必要對原標準進行修訂。
問題3(施雄):施總,能給我們簡單介紹標準修訂的法律政策依據和過程嗎?
答:好的。標準修訂法律政策依據有三個,一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二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皖政辦〔2011〕24號),該文規定“為確?!稐l例》順利實施,在全省統一的被征收人住房保障、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相關辦法出臺前,各市、縣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暫行辦法”。三是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根據該文件相關規定,地方政府可以對停產停業損失、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格等作出特別規定。
本次標準修訂,就是根據以上規定對搬遷獎勵、產權調換差價結算、搬遷費、臨時過渡或停產停業損失、室內裝飾裝修及附屬設施補償相關標準進行修訂。
為做好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標準的修訂工作,2021年3月初,市住建局起草修訂稿的初稿并征求縣區征收部門意見和建議。在此之后經多輪座談,幾易其稿,11月16日市住建局局長辦公會原則通過。2021年11月17日在市住建局網站上征求社會公眾意見30天,收到市民建議1條,該建議已被吸納,在解讀中體現。2021年12月22日,市住建局召開標準修訂社會風險防范化解專題會議進行審議,并在修改后報市委政法委備案。2022年1月18日,市住建局將標準修訂送審稿呈報市政府,經市政府組織合法性審查和市政府標準修訂專題協調會議審議,于2022年4月7日市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后以政府辦〔2022〕7號文印發施行。
整個標準修訂過程規范、嚴謹,依據合法、程序合法。
問題4(施雄):下面請施總詳細介紹一下新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
答:主要修訂內容有六個方面:
(一)調整臨時安置費補助標準。即:一級地區由15元/平方米·月,調整為18元/平方米·月,二級地區由12元/平方米·月,調整為15元/平方米·月,三級地區由10元/平方米·月,調整為12元/平方米·月,四級地區由8元/平方米·月,調整為10元/平方米·月。
同時,為了減輕被征收人因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較小而過渡房屋臨時安置費較大的經濟負擔,我們參照兄弟城市的做法,增加一款臨時安置費保底的規定,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臨時安置費按50平方米計算。
(二)調整了征收住宅房屋搬遷費。征收住宅房屋搬遷費由800元/戶·次,調整為1000元/戶·次,這樣與集體土地征收搬遷費標準一致,解決了同一個項目內國有土地上與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補助標準不一問題。
(三)調整了室內裝潢補償指導價。同樣,對室內裝潢補償標準參照《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轄區集體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銅政2021〕2號)進行調整。
(四)增加對征收特困家庭房屋回遷安置差價支付優惠的規定。即:被征收戶屬于未享受過政策性住房的特困家庭,轄區政府可根據被征收人家庭困難情況,對安置在50平方米以內面積部分的差價,五保戶和持有A類低保證明的予以免除,持有B類低保證明的按50%收取,持有C類低保證明的按70%收取,屬于低保邊緣、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按90%收取。這又是一條新增加的政府惠民政策。
(五)對征收范圍附屬物補償指導價進行微調。根據區征收部門的建議,在房屋附屬物補償指導標準中增加高級防盜門和卷閘門補償的指導價格,刪除了陽光室項目,并規定指導標準表中未包含的附屬物按市場評估價格補償。
(六)對征收非住宅房屋回遷安置結算方式進行了修訂。規定安置房屋與被征收房屋屬于同一級別地段,除可以選擇以被征收房屋評估價與用于安置的房屋評估價結算以外,也可以按等面積、等樓層回遷不找等面積差價,超出或者不足等面積安置部分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結算。增加了安置結算的選擇性。
為更準確把握新標準,在新標準解讀中我們通過舉例進行解讀說明。通過對征收房屋貨幣補償、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特困家庭優惠政策、房票補償、非住宅房屋產權調換等6個案例,詳細說明房屋征收補償、補助、獎勵政策如何執行。
問題5(傅主任):請問傅主任新標準適用于哪些行政區域?有什么特別規定?
答:修訂后的新標準適用于我市市轄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也就是說,新標準適用于銅官區、義安區和郊區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樅陽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由樅陽縣政府參照新標準有關內容,結合樅陽縣實際自行制定相關補償補助及獎勵標準。
應該說,新標準有兩個特別規定。
一是義安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標準執行問題??紤]到城市區劃調整前義安區政府(原銅陵縣政府)對其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制定過標準,為平穩推動義安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妥善處置政策銜接問題,新標準特明確義安區政府可根據房屋征收項目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執行的標準。
二是新舊政策銜接問題。為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平穩過渡,新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即自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原已發布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的征收項目,按照原標準執行。但是,為保障政策公平,對仍在過渡期內未安置的被征收人,臨時安置費應當從本標準發布后下一個月度即2022年5月起執行新標準;對超期過渡的,在房屋回遷安置時被動超部分結算,按照新標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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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好的,今天節目到這里就結束了,感謝傅主任和施總來做客銅都市民論壇“嘉賓訪談”直播間,也感謝各位網友的收看,我們下期節目再見!